各部门、省域总部,各项目公司: 2020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根据《关于2020年元旦、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》(中交党纪发〔2019〕129号)文件精神。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及时传达落实。 一、严明纪律要求,重申“十五个严禁” 在“两节”期间,重申以下“十五个严禁”纪律要求: (一)严禁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; (二)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、赠送、发放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节礼; (三)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、电子礼券、电子红包等; (四)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 (五)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; (六)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、超标准公务接待; (七)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、娱乐、健身等; (八)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; (九)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; (十)严禁违规取得、持有、使用健身卡、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、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,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,打着“公务接待”、“商务活动”、“外事活动”等旗号,领取、发放、赠送上述卡和券; (十一)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; (十二)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,或向下属单位、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、转嫁相关费用,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; (十三)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 (十四)严禁组织、参加隐秘聚会; (十五)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 二、坚持纠“四风”和树新风并举,增进党员干部自觉自律 要紧密结合党中央在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中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,督促领导干部自查自纠、立行立改。要结合节日期间“四风”共性问题、多发问题,与时俱进完善制度、强化约束。要加强宣传引导,发挥正反两面典型教育作用,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,大力弘扬公私分明、亲情分开、为民务实、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,树立正确导向。 各部门、省域总部,各项目公司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,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,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,对重要紧急情况要提前制定预案、及时请示报告,做好应急处置,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。 西南区域总部党工委 2019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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